位置: 首页 > 资讯 > 正文

审美无标准,评选有准则

来源:南方日报   发表于: 2023-07-12 10:14:01  


(资料图片)

默达

近日,一组名为《运河魅影》的摄影作品在网上引发争议。这组照片在1万多份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,成功入选“运河中国”影像大展,然而作品本身的质量却“一言难尽”——面目全非的女子、上下晃动的台阶、模糊成色块状的花朵……着实让不少观众直呼“看不懂”。

业界与坊间的审美标准,常被认为“隔着一堵墙”。有网友认为照片成系列就属于创作,有网友则不留情面地指出虚焦、过曝、画面模糊等问题。主办方中国摄影家协会11日回应称,“艺术的东西,个人有个人的理解很正常,慢慢理解吧,这是创作的自由”,也有一同获奖的同行销毁证书表达抗议。在这一事件中,专业与民间的观点相互碰撞,拍摄者也表现出“虚心接受批评”的态度,这样的讨论氛围是值得肯定的。

朱光潜在《谈美书简》中曾经探讨过“美学应该从现实还是从抽象性质出发”的问题,将“美”的概念划分为自然美和艺术美。对于普通观众而言,他们往往从自然美的视角切入,抓住事物的本质特征进行评判,而在审美的社会价值上受个人经历、社会实践的影响,呈现出不同的审美倾向。对于专业从业者而言,由于经历了一定训练,更擅长从抽象概念出发理解作品内涵,也会依据个人心理体验进行创作。正如拍摄者所提到的“朦胧”之美——刻意使用镜头的模糊去表现运河流动的状态。这样的探索或许有其价值,但因为出发点不同,着实难以被公众理解。

创新也好,探索也罢,专业知识和审美理论应提供的是一种独特的视角而非固定的“滤镜”。两者的差别在于,换一种视角,加入了个人体会,我们仍能窥见对象的自然美。但若自负地认为专业视角可以替代直观感受,甚至把艺术固化为一种不容置疑和探讨的模式,戴上则“美”摘下则“丑”,那就与审美的初衷相悖了。

放在特定情境中看,该摄影作品参加“运河中国”影像展,其目标应是展示文化遗产、弘扬运河文化、记录运河故事,必然要在审美上扎根民间,寻求共鸣。艺术圈子不该是一个封闭的圈子,即使是要评奖项、争高低,也要考虑到其传播价值和社会影响力。同时举办的研讨会上也有嘉宾指出,大运河的摄影创作要紧随时代步伐,坚守人民立场,坚持守正创新。不难看出,要选出真正有美感、有价值的作品,终究离不开“外行人”的审视和判断;要实现用影像记录运河文化、讲好运河故事的目标,也要先获得公众的认可。

评选不能带着“滤镜”,忽视了具体的标准。若在“美的细节”上都难以服众,又如何确保运河“美的形象”留在公众心中?

(文章来源:南方日报)

关键词:

上一条:江苏吴中:7月11日融资净买入109.23万元,连续3日累计净买入550.63万元

下一条:最后一页